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出海同学会(ID:chuhaiwenda)
作者|出海同学会
原文标题:《全球化中如何搭建合规的企业架构?|No.123期干货笔记》
在全球化进程中,搭建合规的企业架构成为企业出海经营的先决条件。随着国际化的深入,一些出海企业面临着选择调整合适公司架构的挑战,从确保股东利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再到应对CFIUS的审查,这些都是我们关注的重要话题。此外,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法律顾问,以及如何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完成架构调整,都是企业在新市场扩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这次再次用分享和交流的方式,邀请了中美法务机构,将在本次会议中探讨“如何搭建国际化公司的架构?海外股东利益如何保障?如何合理保护知识产权?”等重要话题。
以下是本次活动可公开部分。
本期课代表
按公司名数字-字母序
DLA Piper 律师事务所 李薇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Amy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Jeane
安杰世泽 律师事务所 沈飏
澄明则正 律师事务所 韦玮
君澜 律师事务所 柴文祺
Xinyun(文档笔记整理)
Xinru(排版布局设计)
一些同学因公司PR保密不能公开,或有部分内容需要删节,我们同样感谢他们的精彩输出,如出现链接或企业名为嘉宾引用第三方,侵删。
要点问题
Part 1 跨境公司架构设计
在国际化过程中,如何选择合适的公司架构
企业在美国设立公司的最佳方式是什么?应该选择C-Corp、LLC还是其他?
Part 2 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
跨国企业需要关注哪些数据合规问题?
在企业国际化过程中,如何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注册和保护核心技术专利和商标?
如果企业的研发团队位于不同国家,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合理分配知识产权的归属?
Part 3 税务和财务合规
跨境企业如何进行税务规划,以避免重复纳税和税务合规风险?
在全球做教育类产品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Part 4 法律和监管合规
如何应对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对中国背景企业在美国投资并购的审查?
如果在中国涉及国家安全领域,企业如何确保符合出口管制法规,避免在美国受到制裁?
Part 5 国际市场拓展策略
在扩展到新市场时,如何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法律顾问,以确保业务合规性?
Part 6 劳工和雇佣合规问题
在美国雇佣员工时,需要注意哪些劳工法律法规?
Part 01 跨境公司架构设计
#1 在国际化过程中,如何选择合适的公司架构
韦玮:—— 澄明则正 律师事务所
我是韦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跨境融资与投资并购近20年,近期主要帮助客户设计出海结构。
出海模式分为“中外外”和“平行模式”。中外外模式下,企业通过直接投资(ODI)在海外设立控股子公司,如跨境电商常用香港作为控股平台,而消费品则多选新加坡或马来西亚。平行模式则让创始人与海外合伙人合作,避免股权关系与境内企业的直接联系,但可利用境内品牌和供应链资源。
税务和法律因素也是出海重要考量,尤其是美国近期的双反政策。出海法规基本明确,如发改委的备案流程和外汇手续,但大额资金出境较难。此外,个人股东通常通过37号文结构出海,存在换汇限制,需结合海外融资。
对于上市公司,规避涉华因素的信披难度大,需综合信托等工具,操作需因地制宜。
李薇:—— DLA Piper 律师事务所
如果在中国已经有一个企业,那么在进入美国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两大类,一种就是股权方面把这个两个机构连接起来,另外一种就是通过合同的关系。
国内企业出海常采用SPV(特殊目的实体)模式。SPV通过授权国内研发成果,结合股权与合同关系,完成本土化和融资目标。例如奇瑞通过美国SPV推广市场,同时吸引海外投资,国内公司保留约20%股权,享受长期盈利机会,避免复杂股权结构影响国内权益。劣势在于,低于20%的占股比例限制了国内企业在海外业务中的决策权。
另一种方式是股权上翻(Flip),将国内股东股份按比例兑换为美国公司股份。此模式需综合考虑税务规划和融资预期,例如确保美国公司符合QSBS(小型企业股份)资格,为初期投资人提供免税利益。若处理不当,可能影响美国公司吸引投资人的能力。出海模式因税务、市场、供应链等因素而不同,需逐案分析,无固定模板。
#2 企业在美国设立公司的最佳方式是?应选择C-Corp、LLC还是其他?
Amy:——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我们专注服务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和出海公司,覆盖公司法、商法及知识产权法,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针对客户需求,我们根据行业、规模及发展计划进行个性化建议。
如果科技公司计划在硅谷融资、上市或发股票,Delaware 的 C Corporation 是最佳选择,但需在运营地注册业务资格;如果仅在美成立子公司控股且无融资或上市计划,注册 LLC 可降低成本,后期可转为 C Corporation 或其他复杂结构。
此外,C Corporation 和 LLC 在税务上差异显著:C Corporation 涉及双重税收,而 LLC 可将税务转至个人层面。建议结合税务师建议定制方案。对于需要办理移民或工作签证的公司,如 L1 签证,我们会与移民律师协作,确保公司结构符合移民法要求,包括董事会设置、章程设计及是否租赁办公场所等细节。
李薇:—— DLA Piper 律师事务所
关于 LLC,如果你在美国的公司将来要在美国融资的话,95% 以上的机会投资人一定会要求你改成 C Corporation。 C Corporation 虽然是两层收税,但其实这个跟投资人报税是有关系的,如果 LLC 本身不交税,所有的收益和损失都上传到股东层面去交税,这就意味着公司将来盈利的时候,如果你为了公司未来发展想留一些资金在公司内部,并不会把这部分盈利 distribute 给股东,LLC的股东并没有收到钱,但也需要报税,这个是投资无法接受的,他什么收益都没有获得,但是要对你的盈利进行报税。所以如果说你将来有融资需求的话,不管是从投资人角度也好,从公司角度也好, LLC 是大家是无法接受的。
另外,你如果早一点转成 C Corporation,可以早一点积累你 QSBS 的 status,不然你到融资的时候再转 QSBS status,有一定的 holding period。所以总结来说,如果将来有融资打算的话,尽早申请 C Corporation。
Part 02 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
#1 跨国企业需要关注哪些数据合规问题?
沈飏:—— 安杰世泽 律师事务所
数据合规已成为所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议题,尤其是在出海过程中至关重要。合规立法覆盖率逐年提高,欧美处罚金额巨大,企业需高度重视。例如,一家企业因未提供当地语言隐私政策和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到位,被多次罚款高达数亿欧元。这表明数据合规不仅是法律要求,还是避免经济风险的关键。
常见误区包括认为国内合规就等于国际合规。实际上,欧盟各国虽有GDPR,但在细节上差异明显,例如对儿童用户保护的标准不同。美国虽无联邦综合立法,但单项法案覆盖广泛,尤其是对儿童保护极为严格。
企业需根据规模和业务类型(ToB或ToC)制定合规策略。核心工作包括数据资产盘点、线上协议与实际操作一致性、与客户数据条款的清晰约定。ToC企业应关注透明的隐私政策;ToB企业需确保合同中有明确的数据保护条款。此外,内部需制定清晰的数据保护政策,覆盖个人信息分类、存储期限、员工数据等。总之,合规不仅是法律底线,更是企业全球化的重要基石。
#2 如何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注册和保护核心技术专利和商标?
Jeane:——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我们为国际公司提供全球化法律布局服务,帮助中国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或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仅限于专利和商标,还包括版权和技术秘密,其中专利和商标最常见。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例如中国注册的专利只能在中国受保护,若需在美国保护,则需在美国注册。国际条约如PCT和巴黎公约简化了全球注册流程,并延长注册时间;商标可通过马德里条约实现全球注册。
此外,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和范围差异很大。比如,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在美国无法直接保护,需转为发明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企业注册知识产权的重点在于市场、客户和竞争对手的位置,例如欧洲、美国、日本和中国是常见选择,也有公司选择南美或东南亚市场,根据需求布局注册策略。
#3 如企业的研发团队位于不同国家,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分配知识产权的归属?
Jeane:——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经常遇到的问题,尤其是我们经常有很多客户,就是他在中国有研发团队,在美国也有研发团队。我们一般会向客户建议的是,员工在加入公司的时候会签署知识产权协议,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产生的专利所有权就是公司的。我们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还会准备一个assignment,让发明人把专利转让给公司。
公司有时候根据不同的要求可以进行不同的法律框架规划。比如说我们有客户是半导体公司,它可以选择把这个知识产权 assign 给某一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所在地可能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最好、最严格的地方,这是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有的公司是从税的架构来考虑是如何分配知识产权,比如说他把某一个分公司设在税收最有优惠的地方,比如说有一个公司在百慕大设立分公司,类似的还有爱尔兰或者新加坡,然后就把知识产权全都给税最优惠的分公司。在这个法律框架下,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获益在那个税最优惠的国家就会得到对公司来说最大的benefit。
Part 03 税务和财务合规
#1 跨境企业如何进行税务规划,以避免重复纳税和税务合规风险?
柴文祺:—— 君澜 律师事务所
我是君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注于企业跨境架构与税务问题。跨境税务设计的两个关键词是身份和资金。
身份方面,需关注个人身份(如创始人、投资人)和公司居民身份。中国税务监管日趋严格,海外权益退出需依法申报个税,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偷税,面临无限期追征风险。此外,海外注册公司可能因管理机构在中国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导致重复征税。
资金方面,需优化资金汇回税负,避免高额预提所得税(如美国30%)。通常会设置中间控股结构,利用税收协定降低税率。例如,通过荷兰或英国作为中间主体,可享税率优惠。此外,需关注资金流动类型(如股息、利息、服务费),灵活运用架构降低税负。
最后,还需避免关联交易中的定价争议,确保符合各国税收规定,防止被认定为不合理转移收入。综合考量身份、资金与交易定价是跨境税务规划的关键。
Part 04 法律和监管合规
#1 如何应对CFIUS对中国背景企业在美国投资并购的审查?
李薇:—— DLA Piper 律师事务所
CFIUS(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是一个跨机构组织,其管辖权近年来不断扩大,专注于敏感投资的审查。如果投资并购涉及 TID 企业(拥有敏感数据、关键技术或基础设施的公司),基本上会落入 CFIUS 的管辖范围。投资比例超过 10% 或对企业有控制权,通常需进行 CFIUS 分析。需要注意的是,控制权定义非常广泛,不仅限于股权,还包括对企业决策的影响。
CFIUS 申报分为自愿和强制,取决于投资比例和企业的敏感程度。投资者需尽早评估投资性质,判断是否属于敏感领域(如 AI 涉及芯片会被视为敏感,而一般在线平台可能不敏感)。若有疑虑,应尽早咨询律师,以确保合规。虽然无法规避风险,但通过合规规划可以降低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
#2 如果在中国涉及国家安全领域,企业如何确保符合出口管制法规,避免在美国受到制裁?
Amy:——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国的进出口管制,涉及出口的企业应建立 Export Compliance Program(出口合规计划),这是行业最佳实践。核心包括以下几点:
1. ECCN 分类:所有产品和技术(分开管理)都有对应的 ECCN 编号,除非编号为 EAR99,否则受美国出口管控法限制。例如,NS(国家安全)类别产品不能出口至某些国家,包括中国。即使是研发阶段,技术也受更严格的限制。
2. Deemed Export 概念:即使技术未实物出口,但若员工持工作签证而非绿卡或公民身份,接触相关信息也视为出口。
3. 黑名单检查:确保业务伙伴、客户及其下游客户不在美国黑名单上,并通过合同或承诺书明确禁止其将技术转移至受限对象。
4. 内部管控与培训:定期审计(内部或外部)并为员工特别是管理层提供相关培训,以确保合规性。
Part 05 国际市场拓展策略
#1 在扩展到新市场时,如何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法律顾问,以确保业务合规性?
韦玮:—— 澄明则正 律师事务所
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应该是出海端中国法律顾问比较头疼的一个事情。因为现在中国企业出海,在当地合作伙伴,尤其律师的选择上,企业是非常信赖中国律师的。但中国律师去外面找当地的 local 律师提供落地服务的时候,取决于时间、信息差以及对于当地情况的熟悉,从我们经验来看,华人律师群体大概是所有律师里最勤奋的一波了,整个的反馈速度、服务的 sense 都好于特别 local 本地服务机构。所以中国律师本身要起的作用会更辛苦一点,不仅要跟客户推荐合适的落地法律服务伙伴,更多要把当地的信息、包括法律规定理解透了、消化透了,然后用中国客户能够理解的语言去表述给他们,甚至给他们做很多的内部汇报。
我仅从中国律师的角度,我们特别希望跟各位做海外法律服务的律师、税务师建立比较长期的、多元化的、战略性的合作,这样我们向跟客户去推荐相关需求的时候,不会像试吃一样、提心吊胆的。如果说我的合作伙伴不给力,那就意味着我是被架在火上烤,我也很难受。所以我是觉得最难的就是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靠谱以及性价比高,这个是中国企业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Part 06 劳工和雇佣合规问题
#1 在美国雇佣员工时,需要注意哪些劳工法律法规?
Amy:——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在美国雇佣员工涉及三个阶段:雇佣、运营、解除劳动关系。以下是关键点:
雇佣阶段:面试时需避免歧视,保护隐私,不能问家庭或薪资历史(如在加州)。不要收集前雇主的机密信息,即使员工主动提供。此外,入职时需签署NDA和IP协议,明确禁止携带第三方机密信息,以防法律风险。
运营阶段:美国法律,尤其加州,倾向保护员工。例如,迟到、早退等行为不能简单视为违纪。大多数员工为豁免员工(exempt),无需打卡且多为混合办公模式。此外,竞业禁止在许多州无效,合同中避免提及。建议定期更新员工手册,例如遵守加州的病假新规,或结合病假与PTO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解除劳动关系:美国是意愿雇佣(employment at will)。终止分为两种:解雇(fire)需做好绩效文档记录,包括警告与改进计划(PIP),以降低法律风险;裁员(layoff)则建议提供离职补偿包,签署分离协议以规避诉讼。优先使用仲裁而非诉讼处理争议,可保护隐私并提升效率。
同学提问
#1 企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办37号文?
韦玮:—— 澄明则正 律师事务所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背景是什么。企业本身不涉及 37 号文, 37 号文是对外投资,针对个人。
#2 知识产权是不是只能assign到给员工发工资的主体?
Jeane:——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不是。员工从哪发工资和知识产权最后assign到哪个公司是没有关系的。
#3 如果知识产权已经放在了国内主体,需要向海外公司转移该知识产权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Jeane :——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如果知识产权他比如说已经assign给了中国的母公司,那么他现在想向比如说新加坡或者是百慕大转移的话,他需要找律师帮他去准备一个 assignment 在当地注册一下就行。比如说他如果是美国专利的话,那么就在美国的专利局去 record assignment 就可以。
如果这个专利在多个国家,比如中国、美国、日本、欧洲都有注册的话,如果想把各个国家的专利都同时转移,那他要注意各个国家的专利局都要进行 assignment,这个注册要 record 一下。
#4 专利做主体间转让的时候会产生哪些费用?哪些专利会涉及到保密审查?
Jeane :—— Evergrow Law 律师事务所
专利转让费用主要包括官方费用、律师或代理费用、公证认证费用及可能的税费。转让登记需根据专利所在国(如美、中、欧、日)分别向各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官方登记费一般较低。律师或代理费用用于起草、审查、提交转让协议,按小时收费,费用较少。
部分国家可能要求专利转让协议进行公证,例如台湾有特殊要求。对于涉及保密审查的专利,若申请时未公开或涉及敏感领域(如军事、半导体、数据加密等),需遵守出口管制规则,可能需向相关部门备案或申请出口许可证,具体视案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