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达4735.5亿元

快讯 10分钟前

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初步测算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6184.6亿元,其中出口4735.5亿元,进口1449.1亿元。

吕大良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推动跨境电商规范有序发展作出部署,海关认真抓好落实,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跨关区退货模式。在这种业务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可以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有效解决退货难的行业痛点。

二、创新支持“TIR(国际公路运输公约)+跨境电商”物流模式。通过TIR方式运输的货物,在缔约国全程无需重复查验、换车倒装,可以大幅降低运输的时间和物流成本,让电商好物更加便利走进国内外的千家万户。

三、加强海关与跨境电商企业的协同共治,与电商平台联合打造“前置监管仓”,把海关的监管前置到企业的生产作业环节,既能实现有效监管,又能够大大压缩跨境电商企业的通关时长和物流成本,实现监管效能和物流效率的双提升。